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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5-07-06 14:59:24  来源:本站  阅读:15196
  二O一五年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太原市住建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总公司党委工作安排,坚持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狠刹“四风”和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总公司的全面、稳健、快速发展营造清正、清明、清廉的良好环境。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加强党纪教育。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为重点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讲纪律、讲规矩意识,严守党纪党规,恪守政治信仰,坚定政治立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格执行党纪政令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行为,严格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保证中央、上级部门以及总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要按规定向党组织请示报告。要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要启动问责机制,严格追究责任。不定期开展“政令畅通”情况的督查,对不能落实党委、行政下达的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员,予以通报并追究责任。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制度要求,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各单位(项目部)要坚决执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制度。总公司要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开展对各单位(项目部)议事规则、办文办会、财务管理等各项内部制度建立健全以及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
  二、引深宣传教育,深植廉政文化
  持续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充分发挥典型腐败案件的警示作用,特别是发生在我省的、近期的腐败案例,通过学习警示教育资料、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认真落实廉政责任谈话、任前廉政谈话、信访监督谈话“三谈”工作制度,继续开展关键岗位和党员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活动,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重点开展对廉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导和学习,确保党纪条规执行到位。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工地”活动,借助总公司内刊、网络、手机等平台,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文化氛围。
  三、推进制度建设,防范廉政风险
  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对外实行办事程序公开,对内实行企务公开。对与职工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做到事前及时公开。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着力打造“阳光企务”。
  加大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总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情况定期分析机制,经常了解情况,加强综合研判,把干部日常表现、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重要内容,切实运用好谈心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日常管理监督干部手段,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查核成果,对干部中的不良苗头早打招呼、及时提醒、认真帮助,对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
  坚决遏制干部“带病提拔”。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和干部“带病提拔”问题倒查机制。落实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干部任用动议责任,严肃追究“带病动议”,解决荐人失真失实失当等问题。对新提任干部,要认真审核个人申报情况和个人档案,实行组织、纪检、审计等职能部门联合审查鉴定,存在疑问的暂不提名;确有问题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新提拔的干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坚持基层单位、项目部行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各单位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情况的审计监督,杜绝在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出现违法违纪事件。
要严格制度落实,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制度不落实和落实不力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要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顶风违纪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督促各单位(项目部)加强以“三公”经费控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为重点的制度建设。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狠刹“四风”隐身变异出现的新情况。定期开展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检查,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错误。
  五、严肃案件查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加大信访举报调查核实力度,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环节以权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处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更加注重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警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震慑作用。
  六、完善保障机制,切实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要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围绕严明党的纪律、加强权力制约监督、纠正损害群众利益、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等重点任务,把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工作环节,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工作的推进带动各项责任的落实。实行基层单位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向总公司党委或纪委述纪述廉述作风述责任落实情况的制度;实行总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基层单位党支部主要负责人重点约谈制度,实行严格问责制度。
  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上级纪委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协助单位“一把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障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抓好“一把手”的责任落实。继续落实总公司中心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工作机制。总公司两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各单位(项目部)“一把手”要认真落实“四个一”的工作任务: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排部署;主持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责任范围内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对关键岗位干部、新任职干部或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以上廉政谈话;对责任范围内的不正之风问题至少进行一次调研并提出解决措施。
  抓好纪检队伍的自身建设。一是严格纪律管理。纪检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自觉守纪、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敢抓敢管,敢动真格,进一步增强执纪力度。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和党风监督员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总公司纪检监察干部和党风监督员队伍的业务素质、能力与水平。四是充实队伍力量,增强工作实效。各单位(项目部)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党风监督员的配备与管理,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